程景默将准备好的东西放进背篓里,又倒了满满一军用水壶的凉开水,于向念将家里剩下的所有奶糖也放了进去,又找了一块干净的白布放里面。
就这样,三家人,六个大人、六个小孩,各家背着准备的东西,徒步去野餐了。
除了于向念,谁都没有野餐过。
柳珍问肖团结,“老肖,你说这个野餐是不是跟俺们在农村做农活带着饭去吃一样?”
肖团结说:“应该差不多。”
小孩就很兴奋了,一路上都是打来闹去,欢声笑语的。
走了一个多小时,大家找到了一片平地,决定在这里野餐。
于向念拿出那块布铺在地上,让大家把东西放在布上。
柳珍心疼的说:“于同志,这么好的布拿来垫东西,可糟蹋了。”
于向念哪会在乎一块布,笑着说:“只要有用,就不算糟蹋。”
小孩子早就跑远了玩了,大人们喝了点水,休息了一下,三人男人去抓野味。
肖团长家的孩子昨天听说,程景默和董明浩家里有野味,也吵吵着想吃。
程景默看到了好几只兔子都不抓,董明浩和肖团结都已经各自拎着两只兔子了。
董明浩骂他,“你抓个兔子,还挑上了?”
程景默说:“我得抓跟昨天一样的兔子。”
说到这里,董明浩想起了昨天王红香说的话,他说:“我媳妇说,于向念不是要吃兔子,是吃醋了。”
程景默愣了片刻,“别瞎说。”
董明浩哂笑,“你心里偷着乐了吧!我可是记得你第一次见到于向念,就看傻了眼!”
那事距现在也快两年了。
那天他们刚下班,遇上在部队门口等于向阳下班的于向念。
他们经常听于向阳说起自己的妹妹,怎么怎么的漂亮,大家还笑话他吹牛。
可见到真人时,才知道于向阳没吹牛,他妹妹真的好看,跟个仙女一样!
那天的她穿着一身红色的布拉吉,头发编成两个小辫扎在胸前,鹅蛋小脸又白又细,唇红齿白,那双眼睛最好看,含情带俏的,看人一眼就会把人的魂勾走一样。
当时在场的人都惊呆了,特别是程景默,从来不看哪个女孩的人,看的都傻了。
于向阳骄傲的跟他们介绍,“这就是我妹妹,于向念。”
大家都跟于向念打招呼,可于向念高傲的瞥了大家一眼,很敷衍的说:“你们好。”然后就拉着于向阳走了。
程景默还是那语气,“你别胡说,那是因为我以前就见过她。”
他守了半天,终于看上一只兔子,他动作很敏捷,很快就抓住了那只兔子。
想了想,又去抓了一只鸡。
昨天那只鸡,于向念一口没吃。
三人拎着野味回到野餐地。
于向念躺在树下的草地上,双手垫在脑后,一只腿伸直,一只腿曲着,嘴里吊着一根草,哼着程景默没听过的歌。
程景默将兔子拿到于向念面前,“跟昨天一样的兔子。”
于向念没想到程景默这么较真,真还抓一模一样的兔子。
她又没见过昨天的兔子,随便抓一只骗骗她就行了。
看着程景默一本正经的样子,于向念又想逗逗他。
她还躺在地上,懒洋洋的问:“你不是说要抓昨天那只兔子的双胞胎兄弟?”
程景默说:“这应该就是它的双胞胎兄弟。”
于向念又问:“你怎么知道是它们是双胞胎?”
程景默拎着兔子在于向念眼前转了一圈,“你看,它们的左边身子都带着一些灰色,尾巴也是灰色的,它们的耳朵也是一样的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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