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明司揍了凌砚的事情,事情闹得挺大的,主要地点是在醉色,不少人都看见了,三两句就传到了凌家那边。
凌母在知道这件事情之后,那是心疼的不行,忍不住和凌父抱怨,“这个傅明司怎么下手就没个轻重的,好歹砚儿也叫了他这么多年哥哥,他也不知道手下留情,而且他居然还是为了秦若雪这个狐狸精揍了砚儿。”
一想起来她心里就怄。
因为传言变成了凌砚也喜欢秦若雪,傅明司和凌砚两个人是为了争风吃醋才会打架的。
和情敌打架这种事情,真的很没有格调,有失凌家少爷的身份。
凌父倒是没说什么,一来凌氏集团和傅氏集团的利益纠葛实在是太深,牵一发而动全身,二来他的大儿子小时候也经常和傅明司打架,甚至还从来没有赢过,竟然有点习以为常了。
他作为长辈,不能真的动手打回去,但这件事情也不可能真的就这么算了。
把这件事情直接就捅到了傅明司的父亲傅默森的面前。
打架的这件事情传到凌家的时候也差不多传到了傅家,如今凌父亲自来找他算账,傅默森自觉有愧,也就没有半点反驳什么,甚至再三保证,同样的事情不会有下一次。
挂点电话后,傅默森有的头疼地捏了捏眉心,让傅母给傅明司打个电话,“你赶紧让那个逆子回来一趟。”
闹上热搜这些事情他都还没计较呢,现在居然还和凌家小少爷在醉色大打出手。
他到底还知不知道分寸两个人怎么写?
知不知道叶聆之是他的夫人。
傅母沈蔓深觉得这件事情他们可能管不了傅明司,奈何这会儿傅默森在气头上,她也不想去触这个霉头,便给傅明司打了这个电话。
她好声好气地说着,“明司,什么时候有空回来一趟?”
傅明司岂会不明白傅母究竟是为了什么给他打电话的,直接落下一句,“如果是因为打架的事情想教训我,那就免了。”
说完后,就把电话给挂了。
傅默森气得又骂了一句,“逆子——”
但是自从两年前叶聆之逼婚之后,傅明司就和他们差不断属于断绝关系的状态,甚至还要自己出去开公司,本以为他从小就是混世魔王,玩玩就散了,怎么都没想到,他居然来真的,自己开的娱乐公司那是办得有声有色。
如今更是羽翼渐丰,压根就不可能任由他们压着。
更何况他们也不可能真的为了一个外人而真的彻底和自己的儿子断绝关系。
傅母微微叹了一起,又是气恼又是心疼,“默森,这件事情究竟怎么办?我们怎么给聆之交代?”
傅默森拧了拧眉,“你去买点礼物去哄哄聆之,安抚一下她的情绪,告诉她,反正我们傅家就只认她一个儿媳妇。”
沈蔓照办。
她给叶聆之打电话,在电话里面再三保证,“聆之,我们只认你一个儿媳妇,那个狐狸精我们是万万不承认的。”
叶聆之好半晌没说话。
傅母傅父待她再好又能怎么样?傅明司的心不在她的身上,她总不能靠着那些珠宝首饰过一辈子。
至于儿媳妇的身份,很快就不是了。
这会儿她担心离婚的事情会出现什么变故,倒也没说什么,一如往常一般说了句,“谢谢妈。”
挂断电话,一股空虚感遍布全身。
她挺想扔掉手机安心睡觉不理会这件事情的,奈何傅明司的身影老是在她眼前晃悠。
理智和感情果然是背道而驰的。
她的理智告诉她,反正她要和傅明司离婚了,傅明司要做什么都和她无关。
但在感情上,她只有一个想法,这就是一个烂人。
没忍住发了一个朋友圈——
烂人。
就两个字,也没什么配图。
知道的人都知道她这意有所指的是谁。
祁雾看不下去,约她去逛街,去美容。
天底下好玩的东西这么多,何必非要单独钓在这么一颗弯脖子树上。
尤其是这颗歪脖子树已经歪到不能再歪了。
美容院里面她们还遇上了凌砚,可怜的熊猫眼很影响形象,来美容院特意消肿来着,凌砚一看见叶聆之忍不住想要抱抱安慰。
“聆姐,我真的是太惨了,明哥那就是个渣渣。”
祁雾玩着手机,看见最新款的包包,有点心动,漫不经心地开口,“让你哥哥去揍傅明司一顿,给你出气。”
凌砚一阵心动,可怜巴巴地看着凌越。
眼底的意思很容易理解,你这弟弟都被人给揍了,你怎么能不给自己最亲爱的的弟弟出气。
凌越,“……”
“你可别害我,我能打得过他?”
祁雾微笑,“打不过是实力问题,打不打是态度问题。”
说完后,看向叶聆之,“聆之,你说是不是?”
叶聆之在回消息,没太在意这两个人究竟说了什么,随口敷衍,“是。”
凌越没说话。
其实他想揍傅明司也很长时间了。
不过他要是直接冲到傅明司的面前揍他,依照傅明司那尿性,他估计可不是就熊猫眼的下场了,估计得好几天下不了床。
他随口敷衍着,“下回再说。”
祁雾,“……”
凌越,“……”
祁雾从鼻子里哼了两声,”难怪你追不上聆之。“
实在是太孬了。
她都已经把正确答案写给他了,怎么还把答案给撕了。
聆之是属于很容易就从某一件小事而延伸出好感的类型。
这么千载难逢的机会给他,他都不要。
凌越,“……”
得,他今天就不应该站在这儿。
他点了一根烟,抽了一会儿,“你们玩,我出去逛逛。”
如果只有她和祁雾两个人,在美容院里唠唠嗑也属实正常,现在多凌砚和凌越两个人,美容院就好像显得位置小了一点。
就都走了。
醉色被砸了,还在整修当中,他们就在附近找了一家酒吧1992,没有醉色安保性那么好,但也算是京城里面有名的酒吧了。
里面的表演是令人勾魂遐想。
叶聆之要了一杯威士忌,喝了一口,嫌弃酒保调出来的酒味道太淡了,亲自上手调了一杯烈酒。
烈酒烧喉,好像一下子就烧到了天灵盖上。
浓烈,但是却烧头,更多的是一种快感,一种近乎自虐的快感。
凌越尝了一口,不禁在想,叶聆之如果去做个调酒师也一定会是最受欢迎的调酒师。
这一口就下去,像是把人深埋的欲望都勾了上来,自控力差点的,那真的就能当场失控。
凌砚刚满十八岁,哪里喝过这么烈的酒,尝了一口,“好辣。”
他不懂,为什么会有人喜欢喝这么烈的酒。
不过他倒是觉得叶聆之和平日里不太一样。
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就是平日里克制冷静的名媛淑女,好像褪去了身上的枷锁,开始变得凌乱堕落。
他的心脏在某些时候都漏了一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