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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个周末,林语起了个大早去田里挖泥鳅。
  这一次,她挖了整整10斤,提在手上沉甸甸的。
  10斤泥鳅还有10斤水,加上木桶的重量,就这么单手提着去城里,手估计就要废了。
  林语把这10斤分成两个木桶装,一肩挑省事多了。
  从小就帮忙做家务干农活,林语做这些可利索着呢。
  顶着大太阳,一颠一颠往城里赶去。
  村里人看着林语一本正经做生意的样子,心里都充满了疑问。
  这垃圾鱼真能卖?
  要是不好卖,林家丫头为啥一趟一趟往城里送。
  除非……除非她脑子坏掉了。
  “我看不像,这丫头精明着呢!”一位大娘发了话。
  老林家那破落户,生出的丫头比那儿子强多了。
  林志成那小流氓,天天不干正事,还敢偷挖自家的地瓜。
  上门去找王金花,还被臭骂一顿。
  这种人家,能教出什么好孩子来。
  这林家丫头不一样,不像爹也不像妈,倒是像她奶奶。
  长得清秀不说,见人笑嘻嘻的,看着就是舒心。
  村里人都在议论她逃婚那事,嫁给那傻子,能不逃吗?
  别怪人家姑娘自己主意大,碰上那倒霉爹妈还能当那砧板上的鱼肉不成。
  这丫头有勇有谋,我看她做生意能成。
  谁说泥鳅不能吃,那野生河鱼不也有人吃。
  乡下人嫌弃的,到了城里说不定人家怎么稀罕呢。
  再说做生意这事,哪能说得准的。
  你不喜欢的,总有别人喜欢。
  要不说读书人脑子就是转得快,哪像这群长舌妇,一天天没事干就聚在村口说嘴。
  听听她们把林家老大编排得,好像人家犯下多大错似的。
  又没吃你家大米,犯得着这么说人家吗?
  有这功夫还不如想想法子怎么赚钱,而不是一辈子困在这山沟沟里。
  双岭村的人,祖祖辈辈都在地里刨食。
  他们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更不懂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来的机遇。
  每个人都只能赚到自己认知里的钱,这些人眼睛只盯在眼前的一亩三分地,自然一辈子都要受穷。
  他们不喜改变,接受不了新鲜事物,看到任何超出自己认知的事情,都视为大逆不道。
  因此,他们永远不会理解林语。
  他们理解不了她想要走出大山的决心,他们理解不了她与世俗抗争的坚定,他们更不理解她拥抱机会的义无反顾。
  没关系,牛羊才成群结队,猛兽从来都是独行。
  等他们在未来某天反应过来的时候,林语已经成了他们高攀不起的样子。
  多进了两趟城里,林语熟悉了山路,走得越来越快。
  今天到城里的时候,比上次提前了20分钟,赶上早市的末班车。
  “卖泥鳅啦!天上的斑鸠,地上的泥鳅!”林语刚放下就开始叫卖。
  一回生二回熟,上回自己扭扭捏捏,不敢叫卖。
  这一次,她倒是放下了心理负担。
  农贸市场多是做熟人生意,她初来乍到的,不叫卖怎么吸引客源。
  “过来看一看,瞧一瞧啦,水中的人参,比人参便宜,比人参滋补!”
  林语喊了几嗓子,果然围过来不少人。
  能不过来看看吗?
  百灵鸟般的声音,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在这市场是独一份。
  和上次一样,尝过了林语做的红烧泥鳅后,纷纷掏钱购买。
  之前没买到的人,这次买上一两斤,心里美滋滋的。
  天天盼着小姑娘来摆摊,结果足足等了一个星期。
  城里人肚子里都不缺油水,就爱吃点新鲜玩意儿。
  不出半小时,桶里已经见底了,只剩下零星几条。
  “姑娘,剩下的卖给我吧。”
  林语一抬头,原来是卖鸡蛋的大姐。
  “大姐,你今天没卖鸡蛋啊?”林语问了一嘴。
  她还是在老位置摆摊,却没看到大姐,心中正嘀咕呢。
  “唉,别提了……”大姐脸色难看得很。
  最近她生意不好,大热天的鸡蛋容易坏,索性暂时不卖了。
  看到林语生意这么好,她心里可羡慕了。
  连乡下人说的垃圾鱼都能卖得红红火火,这小姑娘真是了不得。
  自己那鸡蛋个个都是精挑细选的,怎么就卖不动呢。
  这城里人真是挑嘴,上好的土鸡蛋也不爱吃。
  “一斤二两,给我一块钱就行。”林语也不是不懂人情世故。
  上回这大姐说的话的确不中听,但她能看出,大姐不是个心眼子坏的人。
  她现在能来买自己的泥鳅,就说明她对自己没有敌意了。
  自己是这市场的新人,没有大姐对市场熟悉。
  卖她个人情,说不定往后还需要人家帮忙呢。
  冤家宜解不宜结,做生意更是如此,积攒人气口碑比什么都重要。
  “让一让,让一让!”
  林语回家经过主街的时候,看到两名帽子叔叔在前面开道。
  在他们身后,跟着一群用绳子串起来游街的人。
  这些人的胸前挂着一个大大的牌子,上面写着“流氓罪”三个大字。
  其中有三个人眼神空洞地看着人群中挑着木桶的小姑娘。
  林语心里一咯噔,这不是上次欺负自己的那三个流氓吗?
  她以为黎慕说要把他们送到派出所,只是说说而已。
  没想到,还真让他们受到了惩罚。
  心里对黎慕的感激更加浓厚。
  本来还担心路上会再遇到这几个流氓,这下好了,心可以放在肚子里了。
  黎慕可真是帮了自己大忙了。
  想着想着,黎慕那张精致的脸庞,浮现在眼前。
  那是她见过最好看的男人,整个五官轮廓仿佛被精心雕刻过一般。
  她摸了摸口袋里的辣椒水,黎慕留给自己防身用的,自己一直带着。
  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他?
  只是人海茫茫,她连黎慕是哪个村的都不知道,要如何再见?
  胡思乱想一通,林语觉得自己真可笑。
  一个不了解的陌生男人,有什么好再见的。
  黎慕一看就是富贵家庭出生的,自己这孑然一身,和他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能有什么交集。
  林语理了理思绪,当下最重要的是守住这泥鳅生意。
  若这生意能稳当,将来自己读大学的费用就不用愁了。
  只是靠自己肩挑手扛的,终究不是长远之计。
  要是能有辆自行车,事情就好办了。
  自己骑上自行车,来回不仅节省时间,更重要的是能驮更多泥鳅进城。
  一路上,林语细细思量,觉得买辆自行车很有必要。
  说买就买。
  第二天,林语卖完10斤泥鳅后,就去看自行车。
  摆在最醒目位置的是老三样,永久、飞鸽和凤凰。
  自行车这稀罕物件,价格都差不多,一辆最少也要二三百。
  在双岭村没有几个人能买得起自行车。
  “这得卖几百斤泥鳅……”林语犹豫了。
  最后老板建议她可以买辆二手的,只要几十块。
  几百块舍不得,但几十块还是可以买的。
  林语挑了辆二手的凤凰牌,只要50块钱,又花了20更新零件。
  老板的手艺好,修修补补,又给上了油,看起来也有8成新。
  骑上自行车穿过林间,夕阳的余晖洒在身上,晚风轻拂面颊,林语头一次感受到那份自由无拘的畅快与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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