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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城市的霓虹,照耀着漆黑的夜空。
  庄子昂提着草莓蛋糕,去了妈妈徐慧租住的小区,抬头仰望着万家灯火,心中却感受不到一丝暖意。
  因为不会有一盏灯,为自己而亮。
  刚走到楼梯口,便遇上了拖着行李箱,急匆匆下楼的母亲。
  徐慧四十出头的年纪,为了生计终日奔波,显得格外憔悴。
  “子昂,我有事要忙,你自己弄点晚饭吃,或者回家去吧!”
  徐慧口中的“家”,是指庄文昭那里。
  从名义上讲,庄子昂的抚养权归父亲。
  “妈,你赶时间吗?能不能陪我吃个蛋糕?”庄子昂流露出期待的眼神。
  “来不及了,下次陪你吃。”徐慧看了一眼手表。
  “就几分钟也不行吗?”庄子昂再度挽留。
  “不行,你都十八岁了,是大人了,要懂点事。”徐慧丢下这句话,毅然转身离开。
  望着母亲离开的背影,庄子昂的眼中,藏着无尽的孤独与落寞。
  把那件事告诉她,又能改变什么呢?
  只会让她提前悲伤难过罢了。
  等料理完自己的后事,她依然风里雨里地奔波。
  徐慧工作中有个男同事,也是离异状态,一直在追求她。
  庄子昂心想,如果没有自己,母亲或许就更没了后顾之忧,可以重新寻找幸福。
  她的晚年,也能有人照顾。
  我十八岁了,是大人了,够懂事了吗?
  经过一番艰难的抉择,庄子昂还是决定回家一趟。
  他稚嫩的肩膀,扛不住这么大的事。
  都说父爱如山,关键时刻总能依靠一下。
  提着那个精致的草莓蛋糕,他又不辞辛劳,穿越小半个城市。
  夜风微冷,吹得他一阵惊寒。
  从电梯出来,庄子昂发现家门半掩着,客厅里透出暖黄的灯光。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欢快的生日歌,在房间里回荡。
  庄子昂这才猛然想起,今天是弟弟庄宇航的生日。
  按照农村老家的习俗,他们的生日是用农历来算。
  可在学校里,老师和学生一般都只记得公历和星期。
  庄子昂和庄宇航年龄相差较大,手足之情十分淡薄,有点像古代的庶子和嫡子。
  往年庄宇航过生日,庄子昂赶上了就蹭顿饭,没赶上也就算了。
  在这个家,他像个编外人员。
  庄宇航的声音传来:“爸爸妈妈,希望我们一家三口幸福快乐,你们每年都要陪我过生日。”
  果然,在他们眼中,这个家只有三口人。
  秦淑兰问道:“老公,要不要打个电话,问子昂回不回来?”
  庄文昭满不在乎:“用不着,他多半去他妈那了,要回来也自己知道回来。”
  一家三口愉快地分享着生日蛋糕。
  欢声笑语,像一把把刀子,将庄子昂的心脏刺痛。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真的好多余。
  父亲现在正沉浸在阖tຊ家欢乐的喜悦中,自己真的要那么不懂事,把绝症诊断书摆在他面前吗?
  如果这世界没了自己,就正好成全他们一家三口。
  不用时不时像根刺冒出来,扎他们一下。
  庄子昂心中灰蒙蒙一片,刚打算转身离开,房门却被后妈秦淑兰推开,发现了他的手足无措。
  “子昂,你回来了,怎么不进屋?”
  庄子昂愣在原地,像是偷窥别人幸福的贼,被人当场抓住。
  他低着头进屋,怯生生地叫了声爸。
  庄文昭不咸不淡地应一声。
  每次跨过这扇门,他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餐桌上,摆着一个造型精美的大蛋糕,上面堆满五彩缤纷的水果和巧克力。
  与之相比,自己手里的小蛋糕,显得非常廉价,实在拿不出手。
  庄文昭沉声道:“今天是宇航的生日,洗了手一起吃蛋糕吧!”
  庄子昂感觉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压抑得令人窒息。
  本来其乐融融的氛围,因为自己的出现,遭到了严重破坏。
  他支支吾吾道:“你们先吃吧,我回屋拿点东西。”
  说完逃回自己的房间,将门重重关上,才终于能喘上气。
  为了圆上刚才的借口,庄子昂从抽屉深处,找出来一根竹笛。
  这是他小时候参加音乐比赛获得的奖品,很多年没吹过,早已生疏。
  没过多久,庄宇航过来敲门:“爸妈让我给你送蛋糕。”
  庄子昂深吸一口气,拉开房门,语调生涩:“宇航,谢谢你,生日快乐。”
  庄宇航挤进屋,目光落在草莓蛋糕上,目光嫌弃。
  从小娇生惯养,又不是同一个母亲,他对哥哥没什么感情。
  刻板印象,就是一个成绩很好的书呆子。
  “其实你不用回来的,你不喜欢回来,我也不喜欢你回来。”庄宇航带着敌意,不满庄子昂搅乱了他们一家三口的幸福。
  “我这就走。”庄子昂拿着蛋糕和竹笛,仓皇地离开卧室。
  秦淑兰见状,故作关心:“子昂,这么晚了去哪儿?”
  庄子昂停下脚步,深深地凝望着父亲:“爸,我现在学习任务重,住我妈那方便一点,三个月过后,你来接我回家好吗?”
  庄文昭有些错愕,觉得庄子昂今天说话的语气很奇怪。
  三个月过后,好像他就毕业了。
  “不来接我,也没有关系。”庄子昂失望地补充一句,快步冲出房门。
  电梯门一关上,泪水便在眼眶打转。
  他真的好羡慕庄宇航。
  自己明明有父母,却好像又没有。
  天大的厄运降临在头上,都找不到人倾诉。
  走出小区,或许是剧烈的情绪波动,勾动了潜藏在体内的病魔。
  一滴滴温热的血液,从庄子昂的鼻腔流出,坠落在灰色的地砖上。
  殷红的血,跟竹笛尾端的穗子,是同一个颜色。
  三个月后,自己应该就不在这个世界了。
  接不接自己回家,其实并不重要。
  这副皮囊,被人烧成灰埋在哪里,或是迎着风一把扬了,都没什么关系。
  人生这么苦,应该没有下辈子吧?
  庄子昂手握竹笛,漫无目的地行走在夜色下的街头。
  用了不少纸巾,还是没能止住鼻血。
  他忽然想起中午的时候,跟苏雨蝶在一起时,也流了鼻血。
  那女孩用手扶着他的后脑勺,指尖暖暖的,很轻松就帮他止住了血。
  一想起苏雨蝶的笑脸,他孤寂冷漠的心,好像有了一丝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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