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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生死攸关,这一刻,温萦夏什么都忘了,脑子里只余留下了当年两个人挤在出租屋里,最浓烈的爱。
她一手漂浮,一手搭着一个一米八五以上的男人,不知怎么游上岸的。
逃回周地的那一瞬,温萦夏眼前一黑,几近昏阙。
但她依旧咬着口腔息肉,试图保持一丝清醒,确认了周寻伤势无误后,跌跌撞撞地离开了。
周寻醒来后,常雪晴一直悉心照顾他。
他的救命恩人,也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常雪晴。
为了报答这个所谓的救命恩人,周寻对常雪晴好到离谱,珠宝、名牌包随便送,周家最宽阔、阳光最好的房间给了她住,底下的佣人都说,周先生对常小姐有求必应。
不对,不是常小姐了,周寻决定给她办一场轰轰烈烈的订婚宴。
很快,就要改口叫周太太了。
而她,真正的周太太则蜗居在地下室里,听着外人的羡慕,和周寻对常雪晴的满口情话,掰着手指数,自己还有几天好活。
有一天,佣人还特地到她的门口,语气鄙夷道:
“哎呀,要是常小姐成为周太太了,那之前娶的那一个,按我们乡下规矩,就是被休了,要回老家啊。”
“有亲人才能回老家,没亲人啊,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滚出去!”
听着他们的讥笑声,温萦夏一声不吭地进了房间。
那天之后,她的腿泡水太久伤口感染,更严重了。乱七八糟的药吃了下去,脑子只有一片浑噩,蜷缩在小床上睡着了。
尽管她拼命提醒自己不要在意,可那些人都话却在脑子里不停回放,她的泪水又习惯性地掉在枕头上。
哭得稀里哗啦时,门啪的一声开了。
许久后,周寻的声音响起,语气居然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温萦夏,我掉进水库的那一天,你是不是也在?”
“那天,我在水里,听见了你喊我的名字。”
温萦夏愣了两秒,才冷漠地开口:
“周寻,你疯了吧,那天我还在外面打工……”
“打工,打什么工?”周寻举起手中的风湿药,“你别告诉我,截肢了以后,还需要风湿药,你是不是救了我不承认?”
这句话几乎算是挑明,温萦夏的心脏在一瞬间跳得更加猛烈。
她却极力在脸上露出一个无所谓的表情:
“救你?我在外面打工刷盘子,脚每天站在水池里,早就泡烂了,当然需要风湿药了。”
“怎么,你希望是我救你的吗?你爸妈都被我爹撞了,你以为我还会爱你?你怎么还不死了这条心,还期望我救你,你贱不贱——”
啪的一声,他扇了她一巴掌,再次打断了他们俩脆弱的情谊。
周寻满目通红,气得紧紧地掐着她的脖颈,想让她死了。可真看到她脸上憋得发紫,又放下了手。
他的语气满是痛苦和恨意:“是我看错你了,温萦夏,你就和你爹一样的下贱!”
这句话,立马给了温萦夏重重一击。
她张了张唇,噙着泪,最后等到他气得离开,也什么也没说。
说了又有什么用呢?
反正要死的人了,无所谓了。
门被周寻重重地甩上了,好像无声说明了他对她的厌恶。
等到了第二天,温萦夏才知道他做的有多绝,佣人们把她的东西都扔了出去,冷漠地通知:
“周先生吩咐的,他说你有钱,可以出去自生自灭。”
温萦夏腿脚不方便,什么东西都没带,只拿着父亲留给她的遗物,去了当地的销魂窟。
虽然在里面工作的女人名声都不好,但好歹包吃包住。
她长得还行,可没了小腿,只能做那些打扫的活计。这一天又是打扫到深夜,推开另一间门,却看到了周寻和常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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